基于乡村振兴战略的视角, 将AHP与DEA评价相结合, 根据农业新技术的发展特征和战略发展重点, 构建了农业合作社在新技术转移系统中的效率评价指标体系, 并以河北省渤海粮仓14个农业合作社为研究对象, 进行实证分析。最后, 提出了针对河北省农业合作社提升在新技术转移中的效率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对策建议。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 就是坚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 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1]。然而加强农业合作社在新技术转移过程中的引领作用, 提升农业合作社技术转移效率, 就抓住了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 为实现乡村伟大振兴奠定基础[2]。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 是粮食增产、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根本出路, 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因此农业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积极参与农业新技术转移, 对于促进粮食增收, 保障粮食安全, 促进农村一二三产深度融合, 进而实现农业现代化都具有重要意义。
农业合作社在新技术转移系统中效率实证分析———以河北省沧州市为例
河北省沧州市作为渤海粮仓工程的重要试点, 截至2015年, 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8 631家, 土地流转入合作社的面积逾4万hm2, 出资总额达到192亿元, 入社农户达到38.6万户[9]。农业技术推广单纯依靠农户个体、政府部门或者社区组织很难达到预期效果, 而农业合作社以农民为主体, 组织分散农民承担农业技术推广过程中的任务, 对渤海粮仓区域农业新技术转移、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保障粮食安全与增收有重要作用。
从DEA模型计算的结果可以看出, 被评价的14个合作社中, 农业合作社在农业新技术转移推广中总体状况良好, 其平均综合效率为0.917。其中8个农业合作社综合效率达到1.000, 说明这8个合作社运行状况优异, 也为农业新技术推广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而编号为13的农业合作社运行状况相对较差, 在运行管理中存在没有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和低效现象;从规模报酬看, 编号为4、10的2个农业合作社规模报酬递增, 表明这2个专业合作社在小于最适规模状态下运行, 其产出大于投入, 合作社未来技术推广效率潜力良好;而编号为2、4、7、12、13的合作社规模报酬递减, 表明这5个合作社在最适规模状态以上运行, 太大的规模导致产出小于投入, 合作社技术推广效率的成长性较差。
河北省提升农业合作社在新技术转移中的效率对策建议
中机院根据分析河北省渤海粮仓农业合作社农业技术转移的结果, 结合河北省农业合作社发展的实际情况, 通过借鉴发达国家以及我国发达地区农业合作社在新技术转移中效率较高的经验, 提出优化和提升河北省农业合作社在新技术转移效率对策建议。
4.1 因地制宜, 发挥市场推动作用
依托当地资源禀赋, 发挥市场效率, 提高新技术转移效果。农业合作社推广新技术必须结合当地要素禀赋, 如土壤情况、气候条件、水质状况等, 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 因地制宜。各个合作社根据所处地区的自然条件和农业经济结构的不同特质, 结合自身的农业资源进行农业新技术的转移, 这样既充分科学的利用了现有农业资源, 又提高了新技术转移的效率, 增强了新技术的适用性。
4.2 加强政府扶持力度, 提高自我创新能力
从政府层面来说, 各级政府要积极出台推动农业合作社发展以及有利于发挥农业合作社在技术转移过程中引领作用的相关支持政策;同时农业合作社本身需要借助政府扶持引导作用, 积极提高自身创新能力。为了更好地搞好“渤海粮仓”工程, 各级政府对农业合作社提供了大量的政策、资金以及技术等方面的支持, 为新技术的推广提供了基础。合作社也需增强自己的综合实力, 不能仅仅依靠政府支持, 提高自身创新能力, 积极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带动社员和农户能力强、文化水平高的新型实用人才人员和现代新型职业农民。这些人员通过发挥自身创新能力, 能够为合作社突破地域和行业限制, 积极进行新技术的转移, 实现合作社生产的规模化、现代化和信息化。
4.3 实施规范化管理, 加强主体合作
加强规范化管理, 跨区域、跨行业、跨国界与其它相关主体建立合作关系, 各类农业合作社要定期给社员与农户进行技术培训, 实行统一品种、统一农资采购、统一育秧、统一机耕、统一机插、统一配方施肥、统一机收和统一销售。并要与农业技术推广单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科技公司等相关新技术转移主体进行合作, 多方共同经营, 共同开发和推广农业新技术, 达到双赢战略。发挥合作社的技术传播优势, 农业龙头企业的资金优势和农业科技公司的技术优势, 达到新技术从创新与开发到快速推广的高效率转移。
4.4 完善公共信息网络, 创建大数据平台
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 信息作为农业全要素的要素之一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信息网络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信息共享, 更有效的发挥各类农业合作社的技术转移引领作用, 进而促进农村三产融合, 实现农业现代化有重要意义。农业合作社需要搭建一个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以及积极与政府共建大数据平台, 加强与外部和社员、农户之间的信息交流, 提高信息服务质量, 完善公共信息网络, 形成上下贯通、纵横相连的立体服务网络, 以市场为导向指导社员和农户进行生产和销售。构建以农业合作社为基础的农业现代信息化服务体系, 利用信息化平台大力推广农业新技术、新设施和新模式, 这不仅能够有效的拓展农业新技术应用领域、服务范围和转移方式, 而且提升新技术转移的效率和服务水平, 加速了农业可持续性健康发展。
4.5 建立深加工企业, 扩充新技术转移的内容
学习发达地区农业合作社经验, 积极建立与粮食生产相关的深加工企业, 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目前农业新技术的转移内容和方式比较有限也基本处于较低层次, 主要集中在种子技术和生产机械化技术等生产领域, 使得农业新技术的推广不够丰富。基于此, 生产类合作社可以根据产业链发展要求向粮食深加工方面进行新技术的转移, 不仅使得粮食生产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 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也拓宽了农业新技术转移的内容, 实现新技术更进一步的高效利用。(作者:李嫣资 白静静 王健 马思研)